这年代寄信,远比现代要麻烦太多。
大楚朝虽有驿站,但却只为官方所用,普通百姓想要寄信,要么是托熟人带回去。
要么是恰巧打听到哪家的商队,要去那里,就赶紧掏钱委托求人家帮忙带去。
就这也不一定能保证带到,各种意外的发生,都有可能导致信件送不到地方。
以前叶蓁在桃花村生活时,基本没这需求,也没过这方面的信息。
可来到京兆后,有意无意的,倒是听周围的邻居,说了不少这方面的事儿。
由叶铭执笔,写好信件后,邢氏一连打听了两日,都没打听到合适的商队。
“娘,不是有一家商队,要启程前往河西府的嘛?”这日早晨吃饭时,叶蓁听完母亲的絮叨,不解问道。
邢氏摇摇头:“我听人说,那家商队不是个好的!周围有好几户人家,托那商队送过好几回信。”
“银钱也是给足了的,可却连一封回信都没有,最后那几户人家,还是托了别家商队,才把信给送到了,回信也带回来了。”
“你们猜怎么着,原来那商队压更就没送信过去,我听人说,有人瞧见那商队把信给全扔了呐!你说说,人咋能这么黑心呢?”
叶蓁眨眨眼,好吧,那这样,似乎就只能问问穆少年了呢。
不过送信这么困难,她要是在古代开个快递站啥的,似乎也挺有可为的呐?
不过这念头刚升起就被她抛到了脑后,还是算了吧,大楚朝疆域可是比前世还要稍微大点。
在这个出行只能靠马车,船只的地方,想要办成这个,没点儿底蕴和势力可不行。
自家解决不了这个不要紧,还有穆清风在呢嘛,第二天邢氏不过是略提了下,就被他一口应下。
其实叶蓁家也不是不能解决,就是要花费不短的时间和功夫,寻到靠谱又合适的人而已。
有穆清风在,倒是不用这么麻烦了。
...............
一个多月的时间转瞬即逝,天渐渐冷了下来,眉县里李氏铺子里的生意,和之前相比,稍稍清冷了些。
不过李氏是个会动脑筋的,在天冷之前,店里除了米皮这些凉食外,就上了鸡汤馄饨这个吃食。
现在天虽然冷了不少,但平日里习惯来她店里吃点东西的客人,至多不过是少了二成左右。
这结果,已经很让李氏开心了。
会有这样的成果,也没别的,就是李氏店里的吃食实惠划算。
一碗馄饨三文钱,里头虽说只有十多个小馄饨,可在清早,又或是傍晚日落时分,天气冷下来时喝上一碗,暖和不说,也能混个半饱,尝尝肉味。
省去了家里做饭的麻烦,要是再配上个喷香的三文钱鸡蛋饼,嘿,你还别说,寻常汉子都能吃饱。
李氏之所以敢卖的这么便宜,当然是因为粮价下来了,虽说还没恢复到原先的程度,一斗米面却也只是贵了十多文而已。
和原先翻几倍的价钱相比,已经好了不少。
粮价便宜了,加上小店里的吃食价钱实惠,自然不愁客人。
这日早晨,两人忙活完一波客人,手脚利索的把小店里的碗勺收拾好,抬去了后院。
李氏卸下身上沾染了油污的围裙,冲丈夫说道:“这些碗你记得刷下,我去看一眼四郎。”
话落,不等丈夫应下,转身就往后头的小屋里走。
走到一半,想起了什么,转身又不放心的叮嘱了一句:“记得啊,可别像上次那样,你现在不刷碗,等一会儿客人来了,碗就该不够用了!”
叶正立挥挥手,说道:“放心,我记下了,你快去看看四郎,我刚刚隐约听到他哭了,可别是饿了!”
这话一出,李氏顿时就顾不得别的了,转身快步就走进了小屋。
叶正立袖子一抹额头的汗,认命的蹲下身子,洗洗刷刷起来,出来做买卖,虽说不用听娘骂,也能挣到钱。
可大多数活都要他们两个干,妻子心疼两个女儿,舍不得她们受苦,平日里只让她们做些轻省活计,比如包个馄饨,做个饭,打扫啥的。
像是刷碗这种,刷多了会让双手变粗糙的活计,自然就成了他的了。
可怜他一个大男人,却要干这种女人做的活,想想真是一把辛酸泪啊!
刷到一半,店铺外突然传来一个男人的询问声:“店家在吗?”
叶正立以为是生意上门,匆忙应了一声,把手在围裙上一擦,快步就穿过小门,回了店里。
看到来人,他立刻就问道:“这位客人,你想吃点啥?”
店里那名身穿细布衣裳,长相普通,年约三十许的男人,闻言笑着问道:“店家可是家住桃花村的叶家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