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二郎家入京这天,温婉带着进宝和宋姣,坐上马车来城门口迎接。
卫骞在离京前就得了宋巍吩咐,上京时不必急着赶路,务必要照拂好宋多宝。
故而这一路,他们基本碰到客栈就入住,有时候瞅着天气不好了,会在客栈待上两三日才开始启程,休息时间是足够的。
所以哪怕顶着春寒上京,一行人的精神状态并不算差。
见到宋二郎夫妻,温婉牵着进宝的小手走过去,让他喊人,“进宝,叫二伯父二伯母。”
进宝仰着小脑袋,眼珠子滴溜溜转,打量了这对夫妻好一会儿才软糯糯地喊,“二伯父~二伯母~”
北地天寒,小家伙穿得棉实,加厚的棉袄棉裤,小小的短筒鹿皮靴防水又保暖,脑袋上的防风帽将两只小耳朵给护住,只露出一张白里透红的胖脸蛋儿,乌黑的眼睛炯炯有神。
进宝才几个月大就来了京城,之后跟着爹娘,过的一直都是城里人的好日子,肌肤养得白白嫩嫩,胖胳膊胖腿儿的。
进宝与多宝,一字之差,同样是半岁就上京城,然而成长的条件却是天差地别。
二郎媳妇瞅一眼进宝那可爱到让人毫无抵抗力的模样,又看向自己怀中的儿子,对比过后的落差感让她心里泛着酸。
若是没有发生地动,若是他们家没有损失房子和鱼塘,多宝准能比现在过得好。
二郎媳妇心中正五味杂陈,耳边听到温婉亲切的声音,“二哥二嫂一路远道而来,累坏了吧?”
为了不让二嫂子觉得自己是在显摆,温婉都没有穿料子太好的衣裳,特地选了套一般的,但她没意识到,自己去了鸿文馆一年半,身上那股子优雅端方的气质是衣服首饰遮挡不住的。
与人说话时,她也不端架子,这样的自然流露,反倒让宋二郎有些不好意思,他扯了扯嘴角,伸手挠挠头,“这一路上吃的住的都好,我们不辛苦,不辛苦。”
温婉将目光转向二郎媳妇,二郎媳妇冲她客气地笑了笑。
到底是走投无路求上别人家门,她拿不出以前那股子盛气凌人的架势来。
一场天灾,让她的心境多多少少有了转变。
有时候,能活着比什么都重要。
她再没良心,总不会忘记没了家没了女儿,儿子就快因为这场灾难丢命的时候,是谁及时出现救他们全家出苦海。
温婉上前,看了眼二嫂怀里睁着眼睛的宋多宝。
小家伙很瘦,脸上没多少肉,肌肤被宁州的风吹糙了。
温婉瞧着心疼,伸出手,“二嫂抱了一路,手该酸了,来,让我抱会儿吧!”
二郎媳妇偷偷瞄了眼温婉,隔得越近,对方身上端庄雍容的气质就越明显。
她这样的身份气度,抱自家儿子未免太跌份,二郎媳妇摇摇头,笑道:“多宝初来乍到,有点儿认生,还是我抱着吧,等回去了,三弟妹想咋抱都成。”
进宝还没上京之前,二郎媳妇是得见过的,又白又胖,上京之后养得更好。
自家多宝没那条件,跟进宝没法儿比,不好意思让多宝往温婉跟前凑。
在曾经的哑巴妯娌跟前,二郎媳妇难得的自卑。
和女人的敏感比起来,宋二郎就显得五大三粗,来都来京城了,他才不会想那么多,一直东张西望,想好好记住京城富庶繁华的样子,琢磨着等将来有机会了,再回去跟人吹嘘自己也是上过京城的人。
……
二丫的眼神,从一下马车就盯在宋姣身上,但见对方穿了套湘妃色绣海棠的袄裙,腕上的手串以及头上款式新颖的珠花,二丫叫不上名,好不好她不知道,但这些东西,是她从前连想都不敢想的。
若非眼前这张脸容还有点熟悉感,二丫险些没敢认这是当初哭着闹着死活不肯上京的姐姐。
“二丫。”宋姣看到她,面上露出喜色,怕打扰到大人们说话,伸手拉住妹妹的手走到一旁,笑着道:“我前些日子才刚让人做了几双鹿皮靴,正打算抽空请人捎回去给们,三婶婶跟我说,们就要上京了,我一直搁在自己房里,待会儿回了府,去我那试试,看合不合脚。”
话完,往她身后瞄了瞄,眼底有疑惑,“三丫呢?”
二丫没有急着说话,先上上下下打量了宋姣一番,尔后嘴角勾出讽刺的笑,“我要是没记错,当年为了不来京城,跟娘赌气跑出去,害得她险些流产的那个人,是吧?”
宋姣面上笑意散去大半,“二丫……”
“如今当了千金小姐锦衣玉食过好日子的也是,张口闭口三婶婶,喊得比自家生母还亲热,都快变成他们家的狗了。”二丫说完,抬头直勾勾对上宋姣的眼睛,“姐姐,不觉得自己很贱吗?”
盼了一个多月的家人团聚,顷刻间被一盆冷水浇得透心凉,宋姣扯了扯唇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