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10-12-14
慕容薇香见李十珍把事情答应下来了,此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,也就站起了身来,说:“那我就先回去了,就打扰你们了。”
李十珍把慕容薇香送到门口外,两个人又客套了几句,慕容薇香这才转身离去。李十珍看着她的背影从视线中了,这才回到屋子里面去。
“她无缘无故地请我去她们家吃饭干什么?”李十珍心里犯着嘀咕,“难道真象她说的那样,只是为了让我和他那个什么女婿认识认识?也不知道,她这个女婿是哪路神仙?”
想到这,不禁暗暗骂了一句,“靠!本童子才是名副其实的神仙附体呢?她那女婿能算个鸟?”
李十珍伸头到另个房间里,看了看傻瓜还在睡着,也就没去叫醒她。独自一人,打开了电视,搬了把椅子坐开始开电视节目。
这个电视声音刚刚一响起,傻瓜就象条件反射一般,醒了过来。李十珍听到那屋里有了动静,忙从椅子上站了起来,走进了傻瓜的房间里。见她正在自己穿衣服,便笑了笑,又退了回来,重新坐回椅子上看电视。
随着时间的推移,那件震惊国的湖蓝州立特药专卖店*案,在电视上暴光的频率是越来越低,大有慢慢淡出人们视线之意。
李十珍把所有的电视台都翻了一遍,再也没有找到一个台,对这个案子进行报道的了,可不象前几天,基本上每家电视台都在争相报道此事,大有你方唱罢我登场之势。
从这些报道中,虽然李十珍不能十分准确地了解案件的进展具体情况,但大致也知道,这帮警察到现在为止是一点线索都没得到。但那位州立特药专卖店的总经理和秘书小姐,已经从睡眠中醒了过来。警察正在对他们进行着各种各样的调查。
那些八卦媒体,也对他们进行着各种各样的跟踪报道,可惜的是,因为他们是此案中重要的两位证人,没有一家媒体能实地采访到这两位“名人”。
这个时候,傻瓜已经穿好了衣服,自己走了出来,象往常一样坐在另一把椅子上,瞪着两只眼睛看电视。自从有了这台电视机,傻瓜已经是很少再哭了。她的每天出了让李十珍领着出去吃饭,回来后就是坐在椅子上盯着墙上的电视看。李十珍在干什么,她一点也不关心。
“傻瓜,饿不饿?”李十珍感觉肚子有点饿了,忙问傻瓜。
这早饭就没吃,傻瓜当然感觉饿了,现在听到李十珍问,眼睛仍盯在电视上,点了点小脑袋,并没说话。
“我靠!你个傻东西,现在比本童子的架子还大?本童子好心问你,你连看都不看我一眼,连个话都是说,真是可恶之极!”李十珍自言自语地笑骂了一句。但现在也拿这个家伙是一点办法都没有,只能是认了。
“你也算是看不起我这位真神的一位!”李十珍发了句感叹,便站起身来,走到傻瓜的跟前,伸手把她从椅子上拽了起来,说:“走,饿了就跟我去吃饭。”
傻瓜的眼睛还是没离开电视,被李十珍领着就往屋外走,直到看不到电视了,这才扭头,看着前面的路。
“你个小傻瓜看电视比我还上瘾!”李十珍边锁房门,边低头对着傻瓜说了一声。
傻瓜也不知道听懂没听懂,只是朝李十珍咧着嘴“嘿……嘿”傻笑了两声,还是没说话。李十珍只能是无奈地轻轻摇了摇头,领着她向大街走了。
这些日子来,李十珍领着傻瓜,每次都是去不同的饭店吃饭。这路远也好,近也好,他们基本都是走着去,反正这一天除了看电视,睡觉也没有别的事。地处走走看看,比来往都坐出租车更能了解这个凡人世界。几天下来,就把附近的饭馆吃了个遍。再想找新地方,就得多走几步路了。
今天李十珍领着傻瓜,花了近一个小时的时间,才找看一家自己从来没去过的饭店。李十珍看了看饭店的招牌,才知道,这是一家叫“肯尔希餐厅”的饭店。
透明的玻璃窗和玻璃门,看上去很干净,而且里面好象人不太多。李十珍满意地点了点头,领着傻瓜就往里走。
他们刚刚进门,就有服务员迎了上来,微笑着问:“先生,你们几位?”
“就我们两个。”李十珍说。
“那请随我来。”服务员转身往前走,李十珍他们跟了过去。
“那就请你们两位坐这里吧?”服务员把李十珍他们领到一张桌子旁说。
坐在哪里都是吃饭,李十珍对这个没有什么可挑剔的,很自然的点了点头,说了声好。先把傻瓜安排坐到里面去,自己随后也坐了下来。
“先生,你们要吃点什么?”服务员把菜谱随手放在了桌子问。
李十珍并没去拿那菜谱,这几天他养成了一个习惯,那就是,到哪一家店都会问问他们的拿手菜或招牌菜,随便点几个就行了。
今天也不例外。李十珍把自己的想法,告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