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) “金宋!”
一声呼喊,打断了正在争抢的两人,只见一个穿着蓝色背心的长发青年拎着一瓶酒大步走了过来,指着身后的几人道:“他们几个要找船去上游,我说了在雨季不行,他们说愿意出两万五千美元的价钱!”
这个长发青年跟岳峰一样,也是“血腥玛丽”号上的船员,而且,他可比岳峰的资格老多了,当初,就是他和船长金宋一起,救了岳峰,他的名字叫做........阿川。
说话间,他一屁股坐在了桌子旁边。
岳峰抬眼看去,跟着阿川过来的一共有四个人,一个黑人男子,一个白人男子,还有两个姿色不错的白人女子。
熟悉的场景,顿时,唤醒了岳峰脑海深处的记忆,直到这一刻,他才终于想到,自己究竟是穿越到了怎样的一个世界。
不比上一次的夺舍转生,他不但继承了原主强悍的身体以及过往的记忆,直接就搞明白,自己是穿越到了圣斗士的世界。
这一次,他是光溜溜的过来,连件遮羞的底裤都没有,是个彻头彻尾的黑户,因此他只能自己适应、探索这个世界。
来到这个世界已经足足有三个多月了,可从他获知的信息里,只能让他知道自己穿越到的这个世界,与本土世界几乎一般无二,虽然有些许的差别,却并不足以让他明白自己究竟身处何处?
但现在,婆罗洲,雨季,花大价钱找金宋出航进入雨林........眼前这熟悉的一幕,终于让他明白过来了,明白自己所在的这个世界,十之**,应该是一个以变异蟒蛇为主题的世界..........狂蟒之灾!
在这个世界的丛林深处,生长着一种不朽之花.........血兰,它有每隔七年开花一次,花开半年,半年之后才会凋谢,起初并不为人所知,直到一个叫霍顿的人,无意中寻到一朵,经过一家公司的研究,科学家们发现,血兰花中蕴藏着一种成分,竟然可以打破海夫利克极限!
所谓海夫利克极限,是指人类体内细胞在分裂五十六次后即因自产毒素而消亡,临床医学倾向于认定这便是导致我们的身体衰老、死亡的原因,即五十六次是人类细胞自行分裂、维系身体新陈代谢周期的极限。
这一理论,不单单适用于人类,也适用于其他动物的身上,无论是何种族,其体内细胞在分裂次数都有其极限,也就是海夫利可极限。
一般来说,海夫利可极限是不可能打破的,可现在出现了例外,血兰花中蕴藏的某种成分,就能够让人类或者其他生物突破这个极限,这代表着,人类已经找到了生命进化的钥匙,长生,不再只是一个传说。
毫无疑问,无论是谁,只要掌握了血兰花,那么,财富、权势、荣耀、生命,这所有的一切,都可以轻易获得。
这个世界上,没有人能够抵挡得住这个诱惑,于是,发现血兰花的那个科研公司,在背后财团的支持下,派出一群精英骨干,准备趁着血兰花的花期尚未结束,进入雨林深处,寻找不朽之花。
可惜,他们来的不巧,现在的婆罗洲正处雨季,大雨连天的下,在这样的恶劣天气下,几乎没有船敢出航,哪怕给再多的钱,也没有什么人愿意,毕竟,钱虽然是好东西,可也要有命来拿才行。
雨林危险,尤其是雨季的雨林,更是危险万分,生活在这里的人都知道,如果没有过硬的技术和经验,在雨季出航,就等于是在找死!
眼见着血兰花的花期只剩下一星期的时间,焦急不堪的他们意外得知这里有一个名叫“金宋”的人,有能力在雨季出航,于是乎,他们二话不说,直接找了过来。
眼前的几人,虽然与岳峰记忆中的模样有些不同,但依稀还是能够找到些许熟悉的轮廓,再加上这熟悉的对话和场景,还是让他立刻就确定了..........他们就是要去雨林深处寻找血兰花的那支探险队。
眼见着岳峰抬眼看了过来,几人中,那个看上去成熟些的白人女子当即带着几分试探问道:“你是金宋?”
“我不是。”岳峰摇了摇头,指着对面的人道:“他才是你要找的金宋。”
果然又认错了吗?但那女子看向岳峰对面那个酒鬼,还是有些不敢置信的问道:“他是金宋?”
“没错,就是我,这是本地人取的外号,我叫强森,比尔强森,金宋是印尼人的口音问题。”金宋解释了一下,随后说道:“如果只是租我的船,两万五的价钱够了,但是如果想要让我开船,那么价格需要加到五万。”
“五万?你喝晕了吧?”那个成熟些的白人女子叫了一声,看到比尔不善地看了他一眼,白人女子摆了摆头:“你不用回答这个问题。”随后,只见她转过头来,对着身旁的同伴道:“我认为这个人不靠谱!”说罢,她转身就要离开。
“好了,小姐。”就在这时候,金宋开口了:“我们不要再多说废话了,你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