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) 对于北荒城而言, 这着实是一场惊天动地,足以青史留名的大战, 若干年后, 城墙都已在风中腐朽, 王朝几代更迭, 这场战事化作小小的传说,以神话的名义流传于世。
那时候北荒城已经不叫北荒城了,可是依然不妨碍子孙后辈们自父母那里,得知很久很久以前,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传说。
传说大梁末年,狼烟四起,民不聊生,有神佛携护法降世,降妖除魔, 匡扶社稷,从此海晏河清,天下太平。
而这则是发生在很远很远的未来的另一个故事了。
那是在场所有人都无法看到的未来。
而此时年轻的韩勇精疲力尽躺在泥地里,浑身血污,气喘吁吁,有种强烈的不真实感。
胜利了?
他们胜利了?
他们守住了北荒城?
他勉强撑起身子,呆呆注视着前方两道背影。
在尸横遍野中, 伫立着三个笔直的身影。他们并不强壮,也不成熟,年轻的脸庞上是年轻人的清稚, 浑身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口,身上的衣服也成了彻头彻尾的血衣,看起来哪里像清艳出尘的仙子,说是路边的流浪汉乞丐还差不多。
可是就是这样的三道背影却永远烙印在了所有北荒人的心目中,成为代代相传的传奇,成为民间故事里永远的英雄。
韩勇想他会永远记得刚刚的那一幕:
少年身后金雾弥漫,翻滚,氤氲,凝聚,渐渐幻化出巨大的金色虚影,虚影渐渐凝实,显示出一尊庄严的金刚罗汉法相,罗汉手持降魔杵,怒目圆睁,凶神恶煞,呈忿怒相。
他背对着城门,缓缓举起手里的降魔杵,身后的罗汉也随即显露出三头六臂的真身,六只手纷纷握着刀剑枪降魔杵等各式武器向空中的紫云真人攻去。
最后的致命一击。
然后,那无法战胜的敌人自云端跌落尘埃,那不可一世的嚣张傲气灰飞烟灭,最后胜利的是正义。
神佛下凡,邪魔退散。
何谓“挽狂澜与即倒,扶大厦之将倾?”
这便是!
大丈夫当如是!
是他们于风雨飘零之际扛起了北荒城!
“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,”韩勇忍不住仰天大笑,“真带劲儿,这辈子值了!”
……
乐景努力挺直脊背,忍下翻滚的气血,垂眸注视着躺在地面上不知生死的紫袍道人,长出了一口气。
真累啊。
比跑马拉松还累。
就在刚刚,他透支了自己的天赋,以之后很难提升境界为代价,强行驱动菩提佛果,发挥了菩提佛果的部功力,灭杀了紫袍人。
紫袍道人此时已经没有之前的神气,他灰头土脸的躺在泥泞地里,已经没有进气只有出气了,几息后,紫袍人越变越小,露出了自己的原型——好一只紫毛肥老鼠!这老鼠大概由半人高,吃的肥头大耳,可称上一句硕鼠了。
坤火叼着一个小人,雄赳赳气昂昂的自不远处踏云而至。
乐景瞥了一眼,了然道:“他的元婴?”
“我已经把他的元婴咬死了,他彻底完了。”想起小老鼠临死前惊愕不已的眼神,坤火就想笑。
他应该隐隐约约察觉到了自己的身份。
只是他大概死都没想到,最后会是他亲手杀了他。
谁能想到呢……
谁能想到一个本该沉眠地底的幽灵竟然还能复活?
他敛起思绪,没心没肺般邀功似的摇头晃脑,含糊不清地问:“乐景,我可以吃了他的元婴吗?”
尘烟翻滚,沉默的铁骑在烟雾里若有若现。乐景对上领头的蛮族首领又恨又惧的猩红双眸,垂眸一笑,漫不经心合掌颂了一声佛号,然后端的上悲天悯人的回应道:“我佛慈悲,你送它早登极乐吧。”
坤火咧开嘴,噗叽一声,把元婴连撕带咬吞吃下肚。
于是紫云真人这枚小石子彻底被历史的浪潮碾的粉碎,最后永垂不朽的,唯有北荒城百姓。
举目四望,不见日月,唯见北荒。
惨烈血腥的战场渐渐响起此起彼伏的欢呼声,甚至还有人唱起了古老的战歌,“岂曰无衣?与子同袍。王于兴师,修我戈矛。与子同仇!
岂曰无衣?与子同泽。王于兴师,修我矛戟。与子偕作!
岂曰无衣?与子同裳。王于兴师,修我甲兵。与子偕行……”
百姓们欢呼雀跃,手舞足蹈,兴奋得好似已经取得了这场战争的胜利。
就连韩勇此时也无法抑制住自己满心的兴奋之情,和同袍紧紧抱在了一起。
胜利了!他们胜利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