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在钟声中醒来,也许钟声来自三十一街的法兰西斯肯教堂吧。他的旅馆——他住的旅馆,绝对不是他的旅馆——在二十二街第八大道。距离宾州车站很近,要不是有这个优势,它绝对不可能烂得这么理直气壮。他住的是SRO单人住房(单人住房,可不是只剩站位),其实只是廉价旅馆的美称而已——一个小房间,三十块一晚,一周两百,房间里面有洗脸盆,厕所在大厅,楼上、楼下都有浴室,就是这层没有。现金预付,不收信用卡,不准做菜,不准饲养宠物,严禁访客。
他就是爱这调调。
钟声刚停,他就穿好了衣服,到大厅上了厕所,回到他的房间。房间里有张椅子,早先应该是一个小餐室的财产。他把椅子贴着窗户放好,坐在上面,看着手上的那本书。乔治·坦帕利坦·史特朗的日记,十九世纪的纽约生活,巨细靡遗。
这也是他现在的名字。他用G·T·史特朗这个名字办理住房登记。没有人问他G代表什么;除了要他登记姓名的柜台服务人员之外,也没有人知道他叫这个名字,不过,那个家伙显然已经忘记这码事了。六个星期以来,他都是预付房租,从来没有打过电话,也没有人打电话给他。他不跟任何人讲话、不惹任何麻烦、不要人帮忙,也从来不抱怨旅馆的任何服务。
史特朗日记第三册,他读了三十页,做了个记号,塞进床垫下面。实在是没有这个必要,就算是有人闯进这个房间,也不会想偷这本书,但是,对他来说,丢了这本书可麻烦得很,把它藏好,不费什么功夫。
他会在几天,或是一个星期之内,读完这本书,然后,他会到十七大道西边的十七街仓库,换一本。他在那里租了一个储藏小间。房间里没什么东西,三箱书、一箱他保留的文章,每个月付点钱,让这些东西有个安身之地,随时可以取阅,算来还是值得的。这四箱文书都是纽约的历史资料,是他毕生的兴趣。其他的东西都被他扔了,就这几个纸箱,割舍不下。
他还不断地在搜集,经常上史崔德街那儿去逛逛,一个月总会买个十来本相关著作。
他铺好床,戴上他的花呢帽子,走了出去,房间看起来跟没人住一样。他的衣服全部收在被香烟烫坏的桃心木衣柜里——几双换洗的袜子、几件内衣、一件像他身上的花格衬衫,还有一条深色裤子。除非打开衣柜来检査,否则你绝对不会发现这房间有人住。
他在附近的小店买了一份三明治跟一瓶V8果汁,朝99lib.市中心走了一英里,在垃圾筒里捡了一份《纽约时报》,然后顺着十四街走了一条街,来到杰克森广场。这广场其实是个小公园,有几张椅子跟装饰植物。原本有喷泉的,因为缺水,关掉了。
喷泉其实不需要很多的水,只是不断地循环而已,就算有一部分蒸发到空气里,也不会有多少。不过,喷泉看起来很浪费水,所以法律规定缺水的时候,喷泉就得关起来。
他觉得这个现象很有趣。
他一边吃着三明治,就着V8果汁,一边读报纸。吃喝完毕,他把报纸跟三明治的包装纸扔进网状垃圾筒里,踩了果汁空罐一脚,等回收瓶瓶罐罐的人把它收去换点什么。
然后他离开公园,顺着西四街,往东南方走去。
那是一个像现在的午后,云层很厚,一个星期过了将近一半,艾迪·雷根知道,他这辈子就是这副德行了,吃不饱,饿不死。
他在“鱼壶”酒吧的吧台干活,一边是两个喝啤酒的,另一边是常客,诗人麦克斯,喝的是特供红酒。电视开着,声音关掉,酒吧的音乐来自一个老电台,艾迪在擦玻璃杯,觉得在这地方安静、祥和、空荡荡的时候,是他一天之中最安逸的片刻。
这也就是你什么玩意也不是的缘故,一个细细的声音跟他说。在酒吧当这种班,压根赚不到钱的。要在人多的时候,忙里忙外,一口气伺候三五十个酒虫上脑的客人,小费才会源源而来。那些有心眼的酒保,争的就是这种时段,乐此不疲。
有的酒保想赚大钱,好去挥霍——买车、旅行、享受人生。他们手腕上要有劳力士,臂弯里要有美女,要能到拉斯维加斯,在赌桌上一掷千金,面不改色,或是回到家,关起门来,数很久的钞票。也有人是想多攒一些钱,自立门户,然后,他们当更久的班,赚更多的钱——或是,经营不善,破产之后,再找个酒吧打工,东山再起。如果他们的人生之路没什么异常的话,通常只有这两种结果。
还有的人辞去白天的正常工作(或是晚班,或是不知道什么班),在决心当演员、画家,或是作家的空档,先来酒吧打打零工。没错,他也是这种胸怀大志、试图拓展人生的无名小卒。他还上过表演课,拍履历照,到不同的剧团参加试镜,在一两个剧院客串小角色。但他不是演员,排不上什么卡司;现在还写剧本,已经完成了三分之一(对于一个曾经烂醉如泥的酒保,这种人生转变,不可谓不巨大吧。),不过,不用等写完,他就知道他不是写作的料。至于绘画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