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当然是,毫无疑问,他生命中最美好的巅峰。
特别是拍卖。简直是作家梦寐以求的刺激,过瘾极了。
当然作品本身也很棒,真正的满足便藏身其中。脑海浮现了某种景象,你找寻适合的字眼,把它们串在一块儿。你打开想象之门,在前无古人的处女地上漫步,然后,你被引到一扇门前。你把门打开,看看门内风光,信步走去,一天一天,一页一页,一个崭新的宇宙,在你面前展开。
有的时候,你得挣扎,瞪着眼睛看着空白的页面,动辄几小时,搜索枯肠,毫无所获。有的时候,又像福楼拜,花了整个早上,加一个逗点,到了下午,又把它擦去。
有的时候,你有东西可写,但细细咀嚼,又觉得出自你手笔的文字,淡而无味。敲敲键盘,像是农人摘下一朵朵棉花,或者是生产线上的人员的机械操作。没错,有的时候,文字会一页页地冒出来,产量不少,动作顺畅,事后一看又觉得总不如写的时候认为的那么好,但绝无乐趣。
还有的时候,一本书就是生命,你在书写生命。文字汩汩流出,手指根本跟不上。字眼以讲究的腔调娓娓道来,你是生命法庭上的速记员,只能一字不漏地记下他们的言语。情节,无助的纠结,在你面前缚起一面巨网,就像是一个刚刚结好的戈底亚结大一剑劈开。">,自己神奇地在你眼前解开。当然,解开它的人是你自己,否则的话,你离开键盘之后,就不会有倾泻一空、精疲力竭、盲目空洞的感觉了。它是你意识之中连你自己都一无所知的部分,当它支配你的一举一动,替你安排出一场好戏时,你只能感到纯然的欢乐。
但是,这刺激吗?
也许,也许刺激吧。但比不上这次拍卖。
这是一种全然美好的刺激体验,越爬越高,却没有一丝一毫失足跌落的恐惧。每赌完一次,就有一副全新的骰子放在他的面前,等他出手,不逼他加倍下注,也不让他只在一旁看热闹,但,他永远是赢家。问题只是他到底会赢多少。
每赌一次,他的贪欲就会更上层楼,人性,真有意思。几个星期以前,在一切发生前,在他知道玛丽琳·费雪这个名字之前,他只想两件事情——把书写完,找到愿意出版的人。他当然希望能得到五位数的预付版税,衣食住行,哪样不要钱?他要的不多,用不着太多就足够满足他了。
竞标开始了,数字越爬越高,他变得贪心起来。两百万。会有人付他两百万吗?真有这种可能就很棒了,堪称奇迹——两百五十万呢?三百万呢?
结果出炉了,皇冠击败圣马丁,价格比他原先的估计好太多了。席卷而来的喜悦,无法抹杀一个细微的声音。一个失望的声音,希望竞标永不结束,希望有人能出更多。
不变的真理,他想。你得到的越多,想要的也越多。
这还是他第一次弄明白:为什么有的亿万富翁,家财万贯,但还是拼命赚钱;为什么有的公司高级主管,光遣散费就好几千万美金了,还要用这笔钱开新公司。他们得到越多,想要的也越多——不是想赚更多的钱,而是他们忘不了那种“得到”的快感。
他脱掉夹克,挂回衣橱,打开电脑,本来想收信,没多久,就改变心意,又把它关掉了。
他应该会留下这间公寓。他其实不知道三百万到底能干什么,也不知道扣掉罗姿的佣金、税(联邦税、州税跟地方税)之后,还会有多少。想来,净所得应该在一百到两百万之间。这笔钱可能分几年逐渐支付,在他交出两本书的草稿之后,可以拿到最大的一笔,剩下的,就要等出版了。不管出版商怎么付、各级政府怎么扣,这笔钱都不算少了;不过,这可不是说,他有本事在中央公园南边,买一间豪宅。
就算他真的买了豪宅,他还是会留下这间公寓。他喜欢这里,很适合他,虽然只有一间,对他来说,却已经够宽敞的了,不愁没地方放东西。
也许他应该常常出去旅行,多看看这个世界,至少到不难去的地方走走。在沙格港租间房子避暑,或是到加勒比海过冬。
出门就搭计程车,他想。上好餐厅吃饭。买整架子的酒,想到这里……
他在玻璃杯里放了两块冰块,倒点威士忌盖过去。他们在丝蒂莉喝了一整瓶的香槟,餐后,她又点了杏仁甜酒,他则是来了一杯雅邑白兰地,觉得不错,就又来了一杯。然后,他送罗姿出门,给她招了一部计程车。有个之前来道过贺的作家赶出来,硬拉他再进去干一杯,很快,他说。说归说,实际上可一点都不快,还喝了三四杯。这一桌的酒客,大概是全纽约最聪明的一群人了,没有人提及早上的竞标,或是任何一笔买卖。他们谈洋基、大都会,议论市长、州长,脱口秀主持人跟主播先生闹出的绯闻,还有天主教的笑话、联邦调查局的笑话、每口新闻的笑话,天南地北,什么都笑。
没有人大惊小怪地偷觑他,谢天谢地,也没人对他视若无睹。他们听他非说不可的场面话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