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百九十五个名字,一百九十五个相距甚远的地址,苏浩走了足足五天五夜的路,同时也写了五天五夜的信。
有的是当面道歉的,有的是写信致歉的,他都是满含着诚意和发自心底的愧疚来干这件事情的。
整整一个连,只有他一人活下来,即便是被系统强行契约带离战场,可以说兄弟的死,不是他的责任,但他还是觉得,没有跟自己的兄弟一起死,是罪过。
所以他做了这样一个看起来没有任何意义的举动,一方面是为了让自己心安,另一方面就是让战友在天之灵得到安息。
苏浩虽然体质非凡,但是五天五夜这么熬下来,也是一脸的疲惫不堪,但是此刻到了南京,脸上却忽的有了光彩。
深秋将近初冬,此时将夜,这座襟江带河、依山傍水的城市是一片万家灯火通明,萧瑟的秋风虽然寒冷,但是眼前南京的夜景,是那么辉煌壮丽,冲淡了那丝丝寒意,而在苏浩看来,这座城市,不仅有着作为钟山风雨帝王城的恢弘气势,更是带着江南才有的温柔婉约、细腻缠绵。
一座好城。
还好,虫灾,并没有波及到这里,让这钟灵俊秀虎踞龙盘之地像北平一样,化成一块遍布菌毯,满天飞龙,漫野肮脏的灾难之地,而是更加充满坚强的生机,越发的欣欣向荣。
因为北平失陷,这里自然是新的首都,这里虽然临江,但是政府和人民却依然选择了这里,这是因为人们都知道,既然不想在外来灾难面前沉沦,就只有拿出所有的精气神,升华自己,就算敌人就在榻旁,不能有半点畏惧,更不能有半点懈怠。
苏浩看着,便开车进了这新的首都,他此行不是来旅游放松,而是来看他的家人。
他的家人和女朋友,都安置在这儿。
他要见他们一面,让他们安心。
一路上,他既是兴奋,又是忐忑,脑中无数次构想着见面时的情景,却又一次又一次的推翻重演,就这样,边是幻想,边是赶路,不知不觉到了一处小区的楼下。
刚一下车,便是看到一道熟悉的身影。
一个姑娘,在遛狗。
这位姑娘,便是他的爱人,莫晴。
吕川留给自己爱人的,是那张合影,可以睹物思人,也可以成为一种寄托,而这条二人一起买、一起养过的小狗,更是倾注了莫晴对苏浩的爱与思念。
每天不管多忙,早上遛一次,晚上遛一次,这也是一种纪念方式。
但是心地的痛苦和思念,怎是这样简单的遛狗,就能得到舒缓的?莫晴脸上苍白而平静,苍白的让人觉得可怕,平静的让人心疼。
苏浩看着,不觉眼眶湿润了。
他还记得,他是怎么认识这个比他大一岁的女孩儿的。
……
是在小学的时候,他是最调皮的那个学生,正儿八经的孩子王,上课发疯,下课更发疯,经常是带着一群小孩到处撒野,当时的观念就是得让别人服他,要么老老实实,要么就当大王,这个孩子让老师无奈,让家长头痛。
而她,则是他的同班同学,是学习委员,因为她学习最好,每一次考试,第一名的奖状都是她拿,她还是纪律委员,因为她最安静,也最正直,她还是班长,因为她人缘最好,长得还最好看,女生羡慕,男生爱慕。
苏浩爱撒野,但是每次撒野撒得即将太过的时候,他总是遇到莫晴出面制止,义正言辞。每当这种时候,他几乎次次都想教训一下这个看起来很好看的班长,但是看她温婉的模样和凛然的一身正气,却是不忍,还带着一些畏惧,愣是败退而走。
在那个四六不懂的年纪,嚣张总是要付出代价的,他终于为自己的少不更事付出了代价,被高一年级的学长逮到了机会,找了一群人把他围堵起来。
他本以为他要完蛋了。
可就在动手的前一刻,恰巧,莫晴也路过。
她走过去,用尽力气分开众人,站在苏浩前面,说,们要想动他,就先打我吧,我是他的班长,有责任护着他,而他做事太过也有我的责任,但是们这样下黑手围打他,说什么也要先过我这一关。
他不是没挨过打,但是这一次来的,都是跟他最不对路的人,看那脸色和阵仗,摆明了就是要干得他出血才行,在这就要受死的时候,他往常的哥们没有一个人来帮他,来帮他的,竟然是一个他看起来最不顺眼最讨厌的班长。
小小的他,心头升起一种莫名的悲哀和奇怪的感动。
那些高一年级的人们看了这女孩儿,一时间竟然被镇住了,虽然外表柔弱,但是此刻正义凛然的模样,却是刚强至极,让人不敢侧目。
于是他们也都走了,莫晴的一身浩然气,愣是把他们吓得败退。
看着莫晴的背影,苏浩小小的心灵突然明白,什么样的人,才会真正对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