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白死了,是陆知桓亲手给捂死的。
季菀很是震惊,“不是很喜欢它吗?”
陆知桓两岁开始养这只猫,至今刚好十年。
十年,小白早就是一只大肥猫了,也没小时候可爱,但陆知桓还是走哪儿都抱着它,连上学都要将它搁在抽屉里。这不合规矩,夫子斥责过,陆知桓平静的几句话给怼了过去,把夫子怼得无话可说,把状告到陆非离那。陆非离表示课堂上的事儿,他不管。
夫子听得脸黑,但也无可奈何。好在小白是只乖巧的猫,从不捣乱,夫子那口气这才顺了,也就睁只眼闭只眼,不管了。
开春后,小白身体就不大好,经常趴着睡觉。猫和人不一样,就算是有个什么病痛,也不能嚎,顶多就是呜咽的叫两声。
到五月,它连呜咽声都小了。
于是在某个阳光晴好的天气,陆知桓亲手将它捂死了。
陆知桓很平静,“它已油尽灯枯,活着也是一种煎熬,不如早死早超生。”
季菀一直觉得,小儿子早熟得不正常。十二岁的男娃,还是个半大的孩子,对于生死这种事,更多的应该是好奇和茫然,而不是近乎冷酷的漠然。但小儿子对待自己养了十年的猫,表露出的不是悲痛不舍,不是留怅惘,而是近乎冷血的平静。
这份超乎年龄的成熟,一度让季菀忧心。
陆知桓亲手挖了坑,将小白给葬了。
“生老病死不过自然规律,连人都逃不过,何况一只猫?”他一边往坑里填土,一边平静道:“我养它的时候就知道它终有一天会死,我亲手了结它,总比它突然死亡让我猝不及防来得好。我看着它出生,十年来一直带在身边,到它死,也算是有始有终。既已圆满,就没什么好可惜的。”
他将坑填平了,又撒上早就摘好的花瓣,烧纸钱。
“以后,我不会再养宠物了。”
季菀怔怔的看着他,心里突然升起淡淡忧伤。
“娘。”
纸钱燃尽后,陆知桓突然道:“等三姐出阁后,我想去北方。”
陆知曦今年十六了,八月份就出阁。
季菀震惊,“去北方?”
“是。”
陆知桓神情平静,丝毫没有开玩笑的意思,“我想去延城,接管您在那边的生意。”
“不行。”
季菀坚决反对,“才多大,就想着出去闯荡?生意上的事,不需要去操心,就在家给我好好呆着,哪也不许去。”
当初长子坚决要去北方军营历练,她阻止不了,只能认了。但当时长子好歹已经十五岁,军营里又有蒋氏夫妇照应,她倒也放心些。可小儿子今年不过十二岁,也就是个半大的孩子,从未出过远门。延城倒是有国公府,但他从没去过,人生地不熟的,还想去接管生意,这不是异想天开吗?
“娘。”
陆知桓脸上也不见着急之色,“大哥十五岁去北方历练,爹十三岁入军,大姑姑十二岁以女子之身参军。陆家的儿女,从不是经受不住风雨的人,总是要出去闯一闯的。您也不希望,我永远养在深宅,目之所及唯有京城这一片繁华,而不知世间疾苦。更何况我是去接管生意,不是去参军打仗,不会有什么危险的…”
“商场如战场,以为不打仗就不危险了吗?”季菀态度坚决,“以为在家跟着我学过几天账,就能了解生意经了?以为做生意就是只管收账数钱吗?这其中的门道清楚几分?现在学的不过就是理论知识,根本没有任何实际经验。从小学兵法,难道不知道,纸上谈兵,只有一个结果,那就是惨败。”
真是长大了,翅膀硬了,十二岁就开始叛逆期。
果然,孩子就没有不让人操心的。本本分分了十二年,一出手就给她来了个大招。
还真不愧是陆家人,浑身热血,就如同草原上的马,恨不能天南海北的跑。
“可是娘,您不也是十二岁就开始担起养家糊口的重任吗?”别看陆知桓平日里沉默寡言,对他娘的发家史却是清清楚楚。
“那时候,您也没学过做生意。孩儿至少还听了您这些年的教导。”
季菀一噎,然后道:“那是因为迫于无奈,我若不出门经商,全家人都得饿死,能一样吗?什么都不用说了,哪儿也不许去,给我好好在家呆着。”
她说完就转身回了屋,中午陆非离下朝回府,刚走到褚玉苑,就被长女给拉到一旁,小声说道:“爹,您当心些,娘正生气,就等着您回来挨骂呢,您可别进去。”
陆非离扬眉,轻轻敲了敲长女的头,“没大没小,有这么跟爹说话的吗?们几个,又是谁惹娘生气了?”
陆知曦摸了摸被敲的地方,嘟着嘴,“还不是九郎,成天闷葫芦似的也不知道怎么想的,小小年纪非要跑去北方去替娘接管生意,大道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