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萝茜原本以为夏德是提前准备了应对这番谈话,但说着说着,才发现夏德好像是真的懂。
“骑士的前身,是英雄史诗。但与传统英雄传说不同,骑士的主人公大多只为个人事业孤军奋战,有时则纯粹为了冒险,且冒险通常在臆造的环境中展开。而骑士发展到当代,随着骑士阶层的没落,故事中冒险的成分在不断减弱,反而是爱情和rou欲的成分在增强,因此衍生出了一些肮脏的创作流派。”
夏德微微摇头:
“在我看来,与几百年前的古早骑士相比,当代的骑士正在逐渐放弃骑士精神,以及为了捍卫爱情、荣誉或宗教而显示出的游侠精神。但这也是可以理解的,毕竟真正的骑士阶层已经消失了,创作的根源消失,那么文学创作就好像水面上没有根的浮萍,看上去再什么好,只要接触就知道底下空的很。”
“说的很不错!”
穆尔德·歌德教授举着酒杯说道。
这为大胡子中年人的确有几分文学巨匠的气质,他不仅在散文创作上别有建树,在通俗文学上也很有几分造诣。
其他人也纷纷低声的赞同夏德的看法,这倒不是夏德说的有多好,而是在这个时代,上流社会的文学家们批判骑士已经成为了常态。虽然并非所有骑士都趋向底层,但逐渐变成以色情和粗鲁的语言为卖点的文学,的确不再适应这个时代。
夏德选择谈到骑士,也是因为知道,肯定不会有人在王后生日宴会的公开场合,为骑士进行辩护。
“不过汉密尔顿先生,由您这位受封的骑士,说出骑士已经没落,这倒很奇妙的事情。”
卡森里克的耶娃·斯威夫特女爵说道,她的德拉瑞昂语并不是非常好,说话的语速比较慢。
“但这也是事实,不过在我看来,旧式的骑士的没落,也代表着新式骑士的兴起。”
“哦?”
他的话自然吸引了很多人的主意,连多萝茜都意外的看向夏德。
在她看来,夏德不是那种会在自己不熟悉领域说大话的人,而在有诸多作家的场合说出这种话,怎么听都不合适。
“那么骑士,你是如何定义所谓新式骑士?”
剧作家普洛西·纽曼先生问道,他虽然外表和装扮偏向女性化,但说话的声音倒是很正常。
“很简单,旧式骑士,更着重于描绘在野外、乡村与强大的敌人甚至妖鬼战斗,赢得骑士最高荣誉之后凯旋而归,成为显赫人物,并与贵妇人或远方公主成婚。但对于我们这个时代来说,哪里还会有人在乡村和野外冒险?先生们,文学是要和时代的背景和基调保持一致的。”
他这句话倒是引起了人们的赞同。
“所以,我认为所谓新式骑士,冒险的主舞台应该放置在城里。这才是那些能够看懂文字并喜欢看书消遣时间的文明人,最熟悉的地方。”
“有道理。”
诗人迈尔斯·加罗夫先生摸着下巴说道,现在大部分人都在听夏德的“高谈阔论”。
“其次,骑士战胜强盗,战胜妖鬼和恶灵,以此获得荣誉的桥段太过于俗套了。在城市的冒险中,哪里会有随便杀人的机会?所以,新式骑士的故事,也不应该像以前那样,以杀死某个强大的目标为目的,而是要在城市的主舞台上,以更加文明的手段与邪恶斗争。”
夏德在其他人反应过来自己要说什么以前,加快了些语速说道:
“生活在蒸汽都市,擅长格斗术,精通数学、文法、天文和机械制作的男人,以自己的独居公寓为据点,穿梭在迷雾与蒸汽中,厮混于贫民窟和下城区,流连于俱乐部和贵族沙龙。与贫民交往甚密,但又能博得大人物们的欢心。打击犯罪,获得酬劳,在黑夜与阴影中乔装打扮获取信息,以神秘的犯罪分子为头号敌人,甚至通过任务结实贵妇人和公主,在故事的最后获得幸福的人生......”
“这不就是侦探吗?”
终于有人听出来了夏德想要说的意思,人们这才从夏德话语中营造出的场景中挣脱出来。对于这个时代的人们来说,夏德描绘出的这幅场景相当于有真实性和画面感。
所有人都笑了起来,因为夏德就是侦探,而夏德则很严肃的点点头:
“是的,所以我认为,之后的时代应该流行的新式骑士,就是侦探。侦探一定会成功的。”
说着话,夏德又扭头冲金发姑娘笑了一下,人们也仿佛明白了什么,露出善意的笑容。
刚才的话听起来有些大言不惭,但夏德的目的似乎是为了博得自己女伴的欢心,因为多萝茜·露薏莎就是目前最火热的侦探作家。
那么,刚才夏德的发言就可以用浪漫来解释,所以不会惹得人们反感。而且,夏德刚才讲出的内容,似乎还是有那么一些道理的。
多萝茜看着夏德的眼神中似乎闪着光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