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漂亮精致的餐厅,就算是洛都,也从未见过。”安格斯左右打量了餐厅,眼中满是惊叹之色,他当年也算家境颇丰,洛都有名的餐厅,他可是一家都没有落下,可要论精致和漂亮,还真没有一家能够比得上这麦米餐厅的。
当然,在他的眼中,铺金镶钻也算不上什么漂亮,只能说比较耀眼而已。
可麦米餐厅那两块巨大的水晶,已经完胜过那无数的黄金和宝石,让人惊艳无比。
“这样的餐厅,用餐一定很贵吧?可我……”安格斯摸了摸自己口袋里仅有的一个铜币,在心里默默叹了口气,感觉屁股下仿佛坐着针毯般,有些坐立不安,只能端着杯子里的水一口接着一口的喝着。
十几分钟后,麦格端着一份红烧肉和一碗米饭走了出来,放在了安格斯的面前,微笑着说道:“这是红烧肉,餐厅今天准备推出的新品,还没有客人尝试过,老人家,你帮我试试口味如何吧。”
“好香!”安格斯的眼睛已经亮了起来,浓郁的肉香味扑鼻而来,胜过他往日吃过的任何肉类。
再看那黑陶碗中的红烧肉,肥瘦相间,色泽红亮,就连肉皮都透着晶莹的Q弹的感觉,让人想要咽口水。
“肉啊……只凭这香味便闻得出来,绝对是世间少有的美味,只是我的牙口不好,已经很多年咬不动肉了,老板的这份好心,我只能心领了。”安格斯轻叹了一口气道,神色间有几分可惜,这样的美味只能看不能吃,实在是太令人遗憾了。
麦格笑着道:“不用急着下定论,这可是一份对老年朋友也很友好的菜,不试试的话,又怎么知道是否合适。”
“我也能咬的动吗?”安格斯闻言脸上露出了一丝意外之色,看着面带微笑的麦格,犹豫了一会,还是拿起筷子夹起了一块红烧肉。
方块状的猪肉,猪皮、肥肉、瘦肉格外分明,明明是平日让人觉得肥腻的一块肉,现在这样看起来却让人想要尝试一下。
安格斯把红烧肉放到嘴边,然后把平日最难嚼的猪皮咬了一口。
“嗯!”
平日韧性十足的猪皮,却被他的那一口残缺的牙齿轻松的切开了,竟像是没有感受到丝毫的阻滞,而在那猪皮之下的肥肉,更是入口即化,细细嚼着,咬劲在似有似无之间,毫无压力。
香甜酥软的红烧肉,肥而不腻,轻轻一咬,香甜的肉汁从肉里溢出,红烧肉的美味在这一瞬间得到了最完美的释放。
久违的肉味,让安格斯的味蕾发出了欢呼,而那从未体验过的美味,更是让他忍不住沉迷其中。
美味的红烧肉,配上松软的米饭,一口接着一口,驱走了所有冬日的寒冷,让人沉浸在温暖的美味之中。
他想到了一些人,相濡以沫的老伴,在膝下环绕的儿子,那几年,是他人生当中最幸福的时光。
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,现在他们一家三口在洛都,应该能够过上十分幸福的生活吧。
一滴眼泪从安格斯的老脸上缓缓滑落,落在了地上。
安格斯放下手中的筷子,看着面前的空碗,看着麦格道:“老板,谢谢你,这是我吃过的最美味的食物。”
“我给你再添一碗饭吧。”麦格微笑着说道,拿起碗向着厨房走去,很快又端着一碗饭出来。
看来这份红烧肉具有非常好的适应性,连牙口不好的老大爷都能再来一碗,也算是成功做了一份调研。
安格斯吃完了第二碗米饭,一碗红烧肉也完吃完了,就连汤汁都没有剩下一滴。
“我有酒、有肉,咱们喝两杯吧。”麦格端着一盘烤牛肉串和两大杯啤酒走了出来,一杯放在安格斯的面前,一杯放在自己的面前。
“这……又让你破费了。”安格斯满脸愧疚,可看着那打啤酒杯中的冒着白色气泡的啤酒,和空气中飘荡的酒香,喉咙又是忍不住滚动了一下。
他也曾是个睡前不来一杯就睡不着的人,只是后来为了走的更远一些,实在喝不起酒了,才渐渐戒掉了,算起来,应该已经有半年多没有喝过半滴酒,上一次喝酒还是捡到了一个破酒罐,喝了几口兑了雨水的酒。
麦格端起酒杯示意了一下,安格斯小心翼翼的用双手捧起杯子与麦格示意了一下,然后凑到酒杯边缘轻轻抿了一口。
冰凉爽口的啤酒咕噜咽下,比山间的清泉更加甘冽,带着淡淡的大麦芳香,以及一种特殊的香味。
与大麦酒有些相似,但是比起口感略苦的大麦酒,这清爽可口的啤酒却让了喝了还想再喝。
“好酒。”安格斯赞叹了一声,又是尝试着喝了一大口,先前吃了红烧肉的些许油腻完消失了,虽然冬天入口有些冰凉,但是对于一个老酒鬼来说,反而更加畅快淋漓。
一大杯啤酒,安格斯不一会就喝完了,打了个嗝。
麦格又给他续了一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