温华走得潇洒,徐凤年虽不舍,却没有出言挽留。
温华自己说过,兄弟归兄弟,跟着他蹭吃蹭喝是天理,可要是真跟着他去北凉享福,就没有吃苦的心思了,这练剑的志气,也就丢了。他温华这一辈子,总不能不出息,等练剑有成后,给老黄上坟,也能多带两壶酒不是?
“难受?”景舟问了一句,目送着温华出了城。
腰间缠着一圈牛肉,脖子上挂着两葫芦酒,这小子倒是言出有信,说吃不上带走,便真的带走。
徐凤年点点头,喃喃道:“月有阴晴圆缺,人有聚散离合,说不难受是死鸭子嘴硬。温华这小子,见到漂亮娘们就走不动路,每次信誓旦旦说将人家弄到床上去,可有一次得手?”
“有一次,碰到一个穿紫衣的娘们,温华这小子眼珠子差点儿掉地上,扬言要人家给他生个儿子。被那小妞拿剑追着撵了几条街,现在想想,真是跑的肺要炸了。”
一个姑凉家,不在闺房绣绣花,拿着剑满大街砍人,成何体统?
关键是他堂堂的世子殿下,再加上未来注定要在江湖中留下重重一笔的“温大侠”,还打不过这穿紫衣服的小妞,现在一想,他娘的,是有些丢人。
不过嘛这三十年河东,三十年河西,他徐凤年也是今非昔比,一身大黄庭算是小有所成,若是叫他再碰到这小妞,也叫她尝尝被人追着撵的滋味。
景舟笑道:“巧了,你要是去龙虎山看黄蛮儿,指不定还能遇到这不爱红衣爱紫衣的姑娘。”
徐凤年面色变得精彩起来,果真是应了那句古话,出来混总是要还的。
过了片刻,想着如何整蛊紫衣小妞的世子殿下又摇头叹气道:“可惜,这小妞是个太平公主,比姜泥还太平,一马平川无沟壑,不然还能赏赐她给本世子来一记泰山压顶。”
景舟撇嘴不屑道:“即便是山峰挺拔,也没你小子的份。这丫头有个爹,不简单。”
“这丫头总不能姓赵吧?”徐凤年一乐,别的不敢夸海口,但拼爹,他这天下第一纨绔子还没怕过谁,那些皇宫里的龙子龙孙也不行。
景舟摇头道:“那丫头姓轩辕。”
徐凤年大失所望道:“轩辕家的人,至于?轩辕家的老祖宗轩辕大盘不也被你一剑斩了?此时徽山上,树倒猢狲散,轩辕家能否传承下去,还是两说。”
景舟轻笑道:“别怪我没提醒过你,这丫头的爹,可比轩辕大盘厉害,读书二十年,读出一个天象境,这等本事,天下有几人?你若是敢欺负那丫头,让她泰山压顶,这天象境的书生,便能一步入陆地神仙,送你上西天。”
徐凤年惊道:“当真?”
那可是陆地神仙呐!
几十年不见得出一个,咋在山鬼嘴中,那书生入陆地神仙境界,就跟喝凉水一样?
景舟嘿嘿道:“不信,你可以试试。这书生要是一心求死,天地动容,举世无敌。”
还没活够的世子殿下,决定先放过轩辕家的那娘们一马。
有爹了不起!
既然不能过过手瘾,过过嘴瘾还是可以的,徐凤年啧啧道:“这凶娘们,没胸没屁股,谁要是娶了她,倒八辈子血霉。”
世子殿下对天下女子,心中还是有一杆秤来衡量的。太平公主姜泥且不说,毕竟从小喜欢到大,其它那些女子,只要不是长得吓人,样貌有个七八十文,自然是风景越汹涌、山峦越挺拔越好。
脸蛋儿长得倾国倾城又如何?
天一黑,能看到个屁!
抓在手里的才是切切实实的东西。
将温华迷得神魂颠倒的轩辕青锋,身子干瘪,显然不在此列。
“去找点儿乐子?”徐凤年露出一幅男人都懂得奸诈笑容。
还别说,世子殿下有点儿想褚胖子了。
别的不说,这胖子府中的小妾,水灵!
听听小曲,喝点小酒,然后嘿嘿嘿,此中滋味,不足为外人道也。
景舟折扇一展,轻声问道:“灯花逐水流,琵琶声悠悠,十里画船?”
一向认为“家花不如野花香”的世子殿下,豪气道:“走一个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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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锦山一条通幽小道上,一年轻人嘴里叼着几根狗尾巴草,吊儿郎当的走在前面,后面跟着一宛若天兵的披甲人,手持巨剑,气势逼人。
年轻人将嘴里的草一根根取下,编成一个小人,灿烂一笑,极为满意,露出一副洁白牙齿,自言自语道:“你叫徐渭熊,是我媳妇儿~媳妇儿,你不知,我在襄樊城外遇到一老神仙,说我诞生时,红日赤光绕室,是个身具大气运的人,大师傅也曾说过,我命格不凡,未必没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