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至正午,许小闲和他的两个仆人正在前院欢乐的吃鸡。
朱重举带着一帮狗腿子还在满城找他的狗,压根就没想过他的旺财被改名为常威,还落到了而今那般只能啃点鸡骨头的田地。
常威趴在地上耷拉着狗脸在咯嘣咯嘣的啃着鸡骨头——饿啊!这膘肥体壮的身体都明显瘦了一圈,再不吃恐怕会被饿死!
稚蕊给许小闲夹了一个鸡腿,小嘴儿微翕,言语儿糯糯:“少爷,奴婢还是觉得今儿晚上那事……不如算了,少爷毕竟是读书人,莫如继续看看书,准备一下今科的乡试,哪怕考个举人这也是功名啊。”
“有了举人的身份,这凉浥县的人就不敢在背后乱嚼少爷的舌根子了,如此一来,想来季县令又有可能将月儿小姐许配给少爷,这许府,也算是完整了。”
许小闲啃着鸡腿,就见来福的筷子悄悄摸摸的落在了另一条鸡腿上。
他伸出筷子“啪!”的一声敲在来福正好夹着那鸡腿的筷子上,来福连忙收回了筷子,就见少爷夹着那鸡腿放在了稚蕊的碗里——
大家都是少爷的下人,少爷怎能如此偏心?
“你瞧瞧你,都壮得和牛犊子一样了。你再瞧瞧人家稚蕊,瘦得就像干柴棍一样,鸡屁股你吃!”
来福幽怨的看着放在自己碗里的鸡屁股,少爷偏心,少爷是不是对稚蕊有意思?
稚蕊脸儿微红,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,还好啊,我怎么就像干柴棍了?不就是胸小了一点么?可它还会长的呀。
不过这是少爷夹的鸡腿,嗯,真香。
稚蕊瞬间就忘记了劝少爷参加乡试这件事,许小闲可压根就没去考虑过这事。
他不想当官!
凭着自己的本事,在这世界可以轻轻松松的躺着赚银子,为啥要去看别人的脸色?
常威正蹲在地上,张开狗嘴吐出舌头,狗眼正看着许小闲的脸色——你特么赶紧把鸡骨头再给狗爷来几根啊!
许小闲丢出了鸡骨头,常威一个狗扑,在空中接住了骨头,欢喜的摇着尾巴趴在地上又咯嘣咯嘣津津有味的啃了起来。
主仆三人水足饭饱……常威很饿,狗眼绿油油的。
许小闲回到了主院,躺在了院子中的凉椅上消食,稚蕊搬了一张凳子走了过来,坐在了许小闲的身旁。
这些日子少爷的性格似乎又有了一些变化,他的身上没有了前三个月的那种凛冽锋芒,他更像是一个十六七岁的正常少年,言语多了,还极为活泼随意,更不似以往那样偶尔才会说一两句话,还尽是之乎者也。
若是不知道少爷的人,压根不会想到少爷有那精神病。
若是不去想少爷的那精神病,似乎他也就没病。
少爷变得随和,令人亲近,这样的少爷稚蕊很喜欢,唯一忧虑的还是少爷这病,比如今儿晚上该怎么办?
少爷以往是个书呆子,醉心于书海除了乘着那老马破车去竹林书院之外,压根就没去逛逛街,以至于而今的少爷名声极大,但真正认识少爷的人却极少。
这名声有好有坏,好的方面是少爷去岁实实在在的考了个乡试第一。
坏的方面就比较多了,最后放榜时不仅仅是榜首不是少爷的名字,就连整个榜单上都没有少爷的名字。
本来没有人知道少爷得了疯病的,可他却偏偏在那大雪纷飞的傍晚做出了裸、奔这等大事。
少爷一奔出名,但真正见过少爷的人还是极少。
至于季县令前来订婚前来退婚……这不过是给少爷本就受伤的心儿里再洒上了一把盐而已。
或许是感动于今儿中午的那一条鸡腿,稚蕊还是觉得应该劝劝少爷,无论如何,这都是自己服侍了十几年,并一同长大的少爷。
“少爷,”稚蕊随手从旁边掐了一朵鹅黄的野花,抬眼看着少爷,小手儿无意识的扯着花瓣。
“嗯。”
“奴婢是这么认为的,首先就是吃药,那可是华神医开的方子呀,不吃多可惜?其次呢……少爷不能再坏自己的名声了,再坏下去奴婢担心少爷就娶不回来少奶奶了。所以,今儿晚上咱们不去好么?”
“那案子县衙用了这么久的时间都未曾破去,少爷……奴婢斗胆说一句,您做的这事儿,不过是给凉浥县的百姓增加一些笑料罢了。别人倒是乐了,可别人的乐是以少爷您的荒谬而乐的啊!少爷无论如何也是个读书人,读书人的脸面,还是要的!”
稚蕊不知道说完这些话,手里的这朵小黄花都被她给撸秃了,她有些紧张的看着少爷,生怕惹了少爷生气,以至于他的病又犯了。
许小闲嘴儿一翘,眉眼儿一弯,看得稚蕊一呆——少爷生得真好看,就是以往苦于读书少见阳光,再加上大病初愈,脸色儿太苍白了一些。
好在现在少爷似乎也意识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