坐在闲云水榭里看书的许小闲觉得耳朵有些痒。
他挠了挠,发现还很热,这是谁在想我了?
不就是破了一个案子么?
哥挥一挥衣袖深藏功与名,千万不要惦记着这事,哥只想低调。
许小闲万万没有想到那首《锦瑟》被季月儿自作多情的给误解了,那是他写给前妻的怀念……不对,这还算不算前妻呢?
季月儿在前往许府的马车里坐立不安,心神儿恍然,这样冒然登门,当真有些羞怯,何况那婚书已经收回,说来二人之间已没有半文钱的关系。
“梓儿,呆会、呆会你随先生和华神医进去瞧瞧那人。”
梓儿一怔,“小姐不进去看看?”
季月儿脸儿一红,垂首低语:“我、我还是先不见他为好。”
“哦……”梓儿点了点头,小姐着了相,那呆会可得为小姐把那许小闲给瞧仔细了。
许小闲看书没看进去,因为他又卖了两张菜品的方子给陶喜,一张三百两银子,现在他口袋里有了足足八百两银子,这可是一笔巨款,银子放在口袋里不是个事情,得赶紧花出去。
买田地,当地主,这是许小闲不变且是目前他唯一的理想。
这几日不能出门,他的热度太高,稚蕊和来福回来的时候那脸上居然洋溢着骄傲!
他们说城的人都在说着他的名字和他的故事……这特么就太可怕了,枪打出头鸟这道理他懂,所以这破事有些麻烦,他可不想走在街上被所有人当猴一样看着还指指点点。
得淡化这件事。
淡化这事的方法很简单,闭门不出!
老百姓的记忆是有限的,他们很快就会被油盐柴米给折腾得将这话题忘记。
当然,不出门的原因还有一个——那狗曰的周阎王还没走!
虽然那个看起来颇为靠谱的张桓公拍着胸脯的作了保证,可防不住人家敲黑棍啊,这一出去万一被他的那些狗腿子用麻袋一套,弄到荒郊野外一顿暴打给弄死了,这找谁说理去?
电击棍不是万能的,关键是这东西就剩下一半的电量了,找谁充电去?
宅着吧。
宅在家里,至少还有常威可以帮帮忙。
常威在前院,得弄到这正院来才安。
如此想着,许小闲来到了前院,便看见稚蕊穿着一身鹅黄的长裙在树荫下绣花——这小妮子那日舍身救主让许小闲很是感动,这才是贴心的人啊,以后得随时将稚蕊和来福带在身边。
来福那厮的忠心需要考验,下次再有危险,先放来福!
站在这树荫下,稚蕊抬头望了望少爷,满脸的崇拜。
“少爷请坐。”
“少爷我屁股都坐疼了,站站。”
“哦……”稚蕊陪着少爷一起站着,少爷穿着一身白,稚蕊看了看帅气的少爷,视线却落在了树荫外的那花园里,花园里有许多绽放的花儿,花间有两只蝴蝶——
一只白蝴蝶,一只黄蝴蝶。
稚蕊垂头看了看自己的鹅黄裙儿,又看了一眼少爷的白色儒衫,少爷叫自己穿黄裙难不成还有这层意思?
呀,怎么是那黄蝴蝶落在了白蝴蝶的背上?
稚蕊莫名的脸儿一红,双手捏着衣摆,神色有些不太自然。
许小闲没有注意,他看着院墙,院墙的那边自然是隔壁,隔壁居然有一枝杏树条儿翻过了院墙伸到了他这边,那树条儿上还有许多淡红的花骨朵儿,眼见着就快盛开了。
“稚蕊。”
“嗯。”
“这隔壁……是不是没有人住的?”
“嗯,隔壁原本住的是钱员外,两年前搬去了凉州城。”
“哦,他那院子没卖?”
“挂在牙行里的,很贵,听说是要卖五百两银子呢,至今恐怕还没寻到买家。”
许小闲没将这事放在心上,他是怀揣八百里银子的富豪了,他没想买那院子,只想买地。
这处院子已经足够住了,还是买地划算,毕竟能够有收入不是。
“今儿晚上咱们吃……富贵鸡。”
稚蕊眼睛顿时贼亮,“就是卖给陶掌柜的那富贵鸡?”
“是啊,来福呢?”
“少爷不是叫来福去买一点骨头给常威啃的么?他恐怕也快回来了。”
许小闲来到了这院子一角的狗窝旁,“常威、常威……!”
常威慵懒的睁开了眼睛,“汪汪!”
“你给本少爷出来!吃了睡睡了吃,你以为你是猪啊!”
常威很郁闷,作为一条曾经生活在富贵人家的狗,老子的生活中原本还有出去溜达会会各路母狗这个活动,可现在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