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哒哒——”
通用机枪发出愤怒的咆哮,将一排排端着步枪嚎叫着从街角转出来的暹罗人打翻在地。其余的暹罗人迅速趴下,躲在街道转角处,或者就着炸塌的残垣断壁,与堵在街道前面大楼里的安家军伞兵进行对射。
一名机枪手正在射击,不知道从那里飞来的子弹,直接打中脖颈,鲜血若喷泉一般涌了出来,机枪手喉咙发出古怪的声音,手刚刚捂住冒血的部位,就因失血过多,一头栽倒在枪把上,把通用机枪染得通红。
副射手抱开机枪手,握着通体已经被鲜血染红的通用机枪,警惕地注意着下面的街道,旁边的弹药手自动升级为副射手,一名拿着自动步枪的步兵,迅速承担起弹药手的任务。
这已经是固守这个窗口位置牺牲的第四名机枪手了。曼谷城区的暹罗人几乎都被组织了起来,呈波浪形攻击,一浪接一浪地冲击安家军伞兵部队和华区冲锋队构筑的防线,每一次对射后,暹罗人都会组织一波大规模的突击,如果不是通用机枪发挥威力,可能防线已经被暹罗人给突破了。
“这样下去不是个办法,他们就是拿十条命换我们一人,也是我们吃亏。”
凌星接到各连发回的告急电报后,背着手来回踱步,冷静地思考对策。
若是换做以前,他肯定单枪匹马去找敌人的晦气了,但现在他已经是堂堂的少将师长,担负着重大的责任,不允许他做出不智的选择。
这时,受命听从伞兵部队指挥的冲锋队中队长明镜上尉走进了临时指挥部,向凌星请战道:
“将军,如此被动的防守不是办法,既然暹罗人不吝惜生命向我们发起突击,那我们为什么不反道而行,也冲入他们后方,收拾那些已经陷入疯狂的暹罗人呢?这些暹罗人既然参与了对华人的屠杀,现在还威胁我们的防线安,只能以血还血,以牙还牙。
“我愿意率我中队,杀进暹罗人的后方,搅他个天翻地覆。那些没有经受过训练的乌合之众,只要后方一乱,军心士气就会受到严重打击,到时候我们的防线就可以安了。”
凌星沉吟一下,有些担心地道:“深入敌后,补给断绝,周边随时都有可能出现敌人,很危险啊!”
“不危险!”
明镜摇摇头:“暹罗人和华人的差别其实不是很大!我们只要不着军装,暹罗人看着咱们,也要先分辨是不是自己人,这段时间足够咱们活动了!相对而言,正面这种互为攻防、泾渭分明的战斗,还更加危险!”
“好吧!”
凌星点点头:“既然这样,我就答应你。你有什么要求吗?”
明镜欲言又止,随后在对方的鼓励下,硬着头皮道:“如果我完成任务,我要求返回部队,如果可能,我想加入将军麾下。”
凌星拍了拍明镜的肩膀:“好,我答应你!只要我凌某人是一师的师长,你就是我空降一师的兵!”
明镜高兴地向凌星敬了个军礼,离开前想到什么,又折了回来:“我们需要部分暹罗军的制式武器,我们的自动武器虽然威力大,但远远地一看就能分辨敌我,若是暹罗军装备的日式武器就没有这个问题了。”
凌星快速写了张,递给明镜:“上午我们歼灭二十二师,缴获不少武器,在几栋大楼下面,还发现暹罗人的几个小型军火库,你们想挑选什么武器都有。我只有一个要求,你们都要完好无损地回来,明白吗?”
“是!”
明镜跑步离去。
半小时后,明镜带着从本中队挑选的一百余名冲锋队员,从伦披尼公园的一处隐秘地道,直接钻入朱拉隆功大学。
大学校园里空无一人,教室和操场上,到处都扔着“暹罗是暹罗人的暹罗”、“血债血偿”、“中国人滚出暹罗”之类的标语。
明镜带着人,迅速冲出校门,进入附近的街道,走了几分钟,迎面走来一拨乱哄哄的暹罗人,他们手里拿着三八式步枪,看到明镜一行,愣了一下,明镜等人根本不给他们过多反应,打头的几人端起歪把子机枪就是一阵乱射,街道笔直,一眼可以望到头,避无可避,那群暹罗人倒在了血泊中。
明镜冲了过去,发现这群人里面竟然有几人持有美式汤普森冲锋枪,不由惊出一身冷汗。明镜让人把那些完好的冲锋枪和三八步枪背上,又从尸体堆中把子弹搜集起来,这才慢悠悠离开,曼谷城里枪声一片,直到半小时后有人从街道经过,才发现此处的异常。
接连穿过十余条街道,明镜等人来到市中心曼哈那空河附近,在铁路边找到一栋在昨天的中捣毁的三层楼房,明镜做了给一个“停止前进”的手势。
随后,明镜端着汤普森冲锋枪进入这栋乱七八糟的楼房内,这里原本是一栋华人有钱人的住宅,但在昨天的打砸抢烧中,值钱的东西都已经被劫掠一空,剩下带不走的家具,横七竖八横在破破烂烂的房子内,房子里许多地方被熏黑了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