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团队不是光给团队里的人发薪水就够了。
比如说在纽约有个公司对陈曌的公司侵权了。
那么法律团队体出动,一趟来回的机票要报销吧,食宿要报销吧,偶尔去外面公费吃喝也要报销。
如果是一个二十人的团队,有可能每年需要四五百万美元的费用。
当然了,陈曌预估过,自己的啤酒品牌目前还属于中端公司,差不多十个人的团队就差不多了。
现如今公司做大了,麻烦也多了。
陈曌知道最近啤酒厂的麻烦变多了很多。
就连大山镇镇政府都在找麻烦。
财帛动人心,哪怕是当初求着他迪恩.斯洛特,如今都变了嘴脸。
乃至镇上的居民也是如此,觉得啤酒厂应该有他们一份。
对此陈曌只能呵呵,幸好当初有亚米拉的提醒,把有可能的麻烦扼杀。
如今不管是镇政府还是镇上居民,闹归闹,可是对陈曌没任何问题。
他们最大的杀招就是停产了,利用大量的啤酒厂员工是镇上居民的办法,煽动他们罢工。
而这对陈曌只能用一次,一旦他们这么做的话,陈曌拼着停产几天的损失也会把所有镇上居民都裁掉。
陈曌给他们开的薪水可是不低,如果他们再不知好歹,那么陈曌也不会与他们客气。
当初陈曌和丹佛就防着这手。
现在的镇子上的收入,一半来自他的啤酒厂。
抛开利益不谈,陈曌在镇子上的名望还是相当不错的。
前两天迪恩.斯洛特还打电话给他,想要他当个大山镇名誉镇长。
陈曌除非是脑子抽了,才当这个名誉镇长。
迪恩.斯洛特的意图也太明显了,就是想要把啤酒厂的股份拿一点给镇政府。
虽说迪恩.斯洛特的想法是为镇子做贡献。
不过牺牲的就是陈曌个人的利益。
而且一旦股份被分配出去就更麻烦了。
镇政府甚至可以利用股份进入参与到决策上来。
甚至有可能被竞争对手利用。
这是陈曌不能容忍的。
丹佛这个代理人、合作者,他就对自己的身份定位摆的很正。
所以陈曌才喜欢选择和丹佛合作。
也许他有非分之想,可是他更清楚陈曌的想法。
陈曌或许完不管啤酒厂,可是陈曌却牢牢把握着股份。
而且这是不上市的股份,所以他连稀释陈曌股份的能力都没有。
还有一方掌握着啤酒厂股份的则是花旗银行。
与银行的深度合作,并且银行还不插手管理方面,也是陈曌最喜欢的一点。
只要能够源源不绝的给银行赚钱,银行很乐意当亲孙子。
所以陈曌宁可把股份卖给银行,而不是卖给惠妮普。
当然了,价格也是一方面。
更何况惠妮普还是那种控制欲强烈的女人。
一旦她拿到股份,哪怕陈曌是她的女婿,她都不见得会收手。
法丽对此从不发言,毕竟不管是陈曌还是惠妮普,其实都不希望法丽为难。
毕竟她夹在中间是最难受的。
所以平常惠妮普要联系陈曌的时候,都会先问一句法丽还好吗。
陈曌要说法丽不在身边,他们才会谈正事。
不过对惠妮普来说算是正事,可是对陈曌来说就是骚扰了。
之前惠妮普还想用玛拉超市的股份来换啤酒厂的股份。
只不过被陈曌拒绝了。
玛拉超市的估值虽然比大山啤酒的估值要高四倍。
可是玛拉超市那是上市公司,陈曌如果拿到玛拉超市的股份,那么只能等着玛拉超市的股票升值,玛拉超市的盈利也就勉强和大山啤酒相当。
可是在同等股份的情况下,分红绝对没大山啤酒多。
陈曌脑子进水了,才会换玛拉超市的股份。
惠妮普骚扰了陈曌一个多月后,就没再骚扰了。
虽说陈曌没说什么狠话,不过每次的态度都一样,不换、不卖。
惠妮普也不能拿刀逼陈曌。
最后只能放弃了这个想法。
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,惠妮普也动过感情牌。
比如说将来这股份最终还是由法丽继承,甚至玛拉超市的股份也有可能由法丽继承。
陈曌对此不置可否,他对玛拉超市没什么兴趣。
而陈曌拒绝惠妮普的方式是,如果惠妮普只是想持有股份的话,他可以把惠妮普想购买的股份直接转到法丽名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