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字谕纪泽儿,
予自在太湖县闻讣后,于廿六日书家信一号,托陈岱云交 安励提塘寄京。念七日发二号家信,托常南陔交 湖北提塘寄京。念八日发三号,交 丁松亭转匀江 西提塘寄京,此三次信,皆命家眷赶紧出京之说也,八月十三日在湖北发家信第四号,十四日发第五号,念六日到家后,发家信第六号,此三次信,皆有长沙彼围,家眷不必出京之说也,不知皆已收到否?
余于念三日到家,家中一切清吉,父亲大人及叔父母以下皆平安,余癣疾自到家后,日见痊愈,地方团 练,人人皆习 武艺,土匪决可无虞。粤匪之氛虽恶,我境僻处万山之中,不当孔道,亦断不受其蹂躏 ,现奉父亲大人之命,于九月十三日,权厝先妣于下腰里屋后山内,俟明年寻有吉地再行改葬,所有出殡之事,一切皆从俭约。
丁贵自念七日已打发他去了,我在家并未带一仆人,盖居乡即全守乡间旧祥,予不参半点官宦习 气,丁负自回益陽,至渠家住数日,仍回湖北,为我搬取行李回家,与荆七二人同归,孙福系同东人,至湖南声音不通,即令渠上湖北回京,给渠盘川十六两,想渠今冬可到京也。
尔奉尔母及诸弟,在京一切,皆宜谨慎,目前不必出京,待长沙贼退后,余有信来,再行收拾出京,兹寄去信槁一件,各省应发信一单一件,亦可将信稿求袁姻伯或庞师,照写一纸发刻,其各省应发信,仍求袁毛黎黄王袁诸位,妥为寄去,余到家后,诸务丛集,各处不及再写信,前在湖北所发各处信,想已到矣。
十三日申刻,母亲大人发引,戌刻下窆②十九日筑坟可毕,现在地方安静,闻长沙巡获胜仗,想近日即可解围,尔等回家,为期亦近。
罗邵农至我家,求我家中略为分润渠兄,我家若有钱,或十两,或八两,可略分与丢皋用,不然,恐同县留京诸人,确断炊之患也,书不能尽,余俟续示。(咸丰二年九月十八日)
【注释】
氛:声势。
②窆:棺材。
【译文】
字谕纪泽儿
我在太湖县听到讣告以后,在二十六写家书第一号,托陈岱云交 安徽驻京提塘寄京城,二十六日发家信第二号,托常南陵交 湖北提塘寄京城,二十八日发家信第三号,交 丁松亭转交 江 西提塘寄京城,这三封信,都是叫家眷赶快离京城的,八月十三日在湖北发家信第四号,十四日发第五号,二十六日到家后,发家信第六号,这三封信,都有长沙被围家眷不要离开京城的交代,不知都收到没有?
我在二十三日到家里,家里一切清吉,父亲大人及叔父母大人以下,都平安,我的癣疾自从到家后,一天天好了,地方的知练,人人都练习 武艺,土匪是用不着顾虑的,粤省贼人的声势虽然嚣张,我们这里偏僻,在万山之中,不当交 通要道,也决不会受到騷扰,现在我奉父亲大人的命令,在九月十三日,权且安葬母亲大人于下腰里屋后山内,等明年寻到好地,再改葬,所有出殡的事,一切都从俭约。
丁贵从二十六日已打发他走了,我在家并没有带一个仆人,因居住在乡下,就要遵照乡下的样子,不去搀杂半点官僚习 气。丁贵自回益陽,在家住了几天,仍旧回湖北,为我搬行李回家,与荆七两人同回,孙福山东人,到了湖南语言不通,就叫他由湖北回北京,给他路费十六两,我想今年科天可以到京城。
你侍奉你母亲和诸弟妹,在京城里,一切都要谨慎,目前不必离京,待长沙敌人退后,我有信来,再收拾离京,现寄去信稿一件,各省应发信单一件,也可请袁姻伯或庞老师,照写一张发刻,各省应发的信,仍旧求袁、毛、黎、黄、王、袁几位,妥善寄去,我到家后,各种事务集在一块,各处来不及再写信,前不久在湖北所发各处的信,我想已到了。
十三日申刻,母亲大人发引,戌刻下棺木,十九日筑坟完毕,现在地方安静,听说长沙多次打胜仗,看来近日可以解围,你们回家的日子近了。
罗邵农到我家,求我家中略微给他老兄一些好处,我家如果有钱,或十两,或八两,可略微分给妄皋用,不然的话,恐怕同县留在京城的那些人,连饭也吃不上了,有写不完的话,其余的等下次再写。(咸丰二年九月十八日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