吃完晚饭,已经是九点多了,李兵兵和邵晓玲都不住在追梦公寓,所以没有多留就回去了。将两人送走后,邵帅军和李秀秀一起收拾桌子上的冷菜盘子,一边收拾一边就莫名的感触,自从重生以来,像这样收拾碗筷的事,多久没有发生了?
似乎很久远很久远了,而且就是在上辈子,也同样太久没有自己收拾过碗筷了。
一个人的时候,在剧组忙忙碌碌,要不是吃剧组的盒饭,就是去外面吃一口,几乎没有自己生过火。方便是方便了,却找不到一点家的感觉,走到哪里都感觉是孤独的一个人。也曾经无数次幻想着,有一个女人,两个人面对面吃饭,让房间里有股温暖的味道。
而现在,似乎已经美梦成真。
“秀秀姐,你有没有感觉,今天我这房子里,突然暖和了很多啊?”靠在厨房的门边,看着李秀秀戴着手套洗碗,邵帅军说了一句。
“暖气调高了呗。”
“是吗?好像不是哎。”
“那就是今天气温回升了。”
“天气预报上说,今晚降温了。”
“那是怎么一回事?”
两人随意的聊着,李秀秀也刷好了碗,将手套去掉,围裙解开,抬头冲邵帅军微笑:“好了,总算把一切都整理干净了。哎呀,时间不早了,我该回去了。”
等李秀秀经过厨房门口,邵帅军忽然将她抱住:“秀秀姐,今晚别回去了吧,外面冷。”
“喂,你干什么,想什么坏主意呢。”
“我想你了。”说着,邵帅军就吻上了李秀秀的双唇,霎时间让伶牙俐齿的李秀秀,瘫软下来,开始热烈的回应。
这样的热吻,已经不是一次两次,而在今晚,夜色格外的安静。
仿佛干柴遇到烈火,两个人早已情到浓处情不自禁。
从戴上戒指的那一刻起,就默默许下了誓言,牵着彼此的手,一直往下走,不分开不分离。如同此刻的吻,吮吸、缠绵,连呼吸都要忘却,却不想要哪怕稍稍的暂歇。炽热、浓烈,用力的箍住,似乎想要融化进彼此的身躯中。
啪嗒。
摔倒在沙发里,邵帅军可以感觉到怀中的娇躯,那种滚烫的温热。这是他在过去床戏中,不曾体会到的感觉,那些是冰冷的,虚情假意的,现在是温暖的,真情实意的!一边用力的吮吸李秀秀的双唇,一边推开她的毛衣,像是探宝一般抚上了细腻的背部肌肤。
游走,找寻!
意乱情迷间,邵帅军的手依然知道要去向何处,山峰,或者山谷。
那是造物主,对男人最大的恩赐。
有无穷奥妙等着每一位探险家去亲自探索,找寻最原始的快乐。
当手已经推开最后一层阻挡,攀上了圣洁的高峰。
李秀秀蓦然睁开了眼睛,将头一偏,躲过了邵帅军的继续吮吸,大口大口喘气:“阿军,不要这样……不要在这里……”
邵帅军也抽空狠狠的吸了两口空气,想要让自己清醒一点,但是浑身燥热难当,本能驱使着他将李秀秀拦腰抱起来,横冲直撞的冲进了卧室里。将李秀秀放在床上,邵帅军迫不及待的开始脱自己的衣服。
房间里开着暖气,穿的就是一件外套一件衬衫而已,但是往日里简单至极的衣服,愣是费了好大劲才脱去。
李秀秀被邵帅军盯着看的想要逃避,但是浑身无力,只能闭上自己的眼睛。
“秀秀姐,你怎么还不脱衣服。”
邵帅军跳上床,面对毛衣、牛仔裤紧裹的李秀秀,有些无从下手的感觉。这个时候不是应该双方一起脱衣服,然后一起滚床单吗。
算了!
邵帅军见李秀秀不答话,立刻自己动手起来,将李秀秀的毛衣褪去,将衬衣褪去。李秀秀想要害羞的遮挡,却实在提不起力气,只能紧紧闭眼,任由邵帅军摆布。很快,一具完美无暇的娇躯,呈现在邵帅军的眼里。
增之一分则太长,减之一分则太短。著粉则太白,施朱则太赤。
这是《登徒子好色赋》中的描写,邵帅军以前没有感觉,不觉得有什么女子能当得上这样的形容。但是此刻,李秀秀就是这样的佳人,让人莫名的激动。
“秀秀姐,我来了!”
凤箫声动,玉壶光转,一夜鱼龙舞……
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,从窗帘的缝隙照射进来,早已被多年拍戏调整出来的生物钟,立刻将邵帅军唤醒。努力睁开眼睛,世界变得不同,因为,在他的身边,是睡的正香甜的李秀秀,两辈子加一起,终于有一个睡在枕边的女人了。
感觉让人兴奋的想要大声呼喊。
但是他没有,想到昨夜的疯狂,邵帅军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。
都说第一次很短暂,但是为什么他就持续了很长时间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