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这天开始,陈默在沈大力家搭起了伙,中午来晚上走。沈大力见他每天不是跑步,就是在家里玩自己那对哑铃,怕他闷坏了,便常去租点影碟回来看。陈默几次要掏伙食费,最后弄得连王英慧都要翻脸,这才不得不打消念头。
沈大力在看片方面口味极重,最喜欢林正英的僵尸系列,整天翻来覆去地放,说是小时候想看都看不到。这天陈默忍无可忍,要求换《英雄本色》,正好赶上王英慧休息,笑他们是半斤八两,都土的可以。
即便这么些年过去,荧幕上的小马哥也还是拉风依旧。两个男人看得津津有味,王英慧却是没一会就伏在床上打起了盹。沈大力关小电视声音,轻手轻脚帮她盖了件衣服,点根烟望着那张依旧姣好却青春不再的脸庞发愣。
“我老婆好不好看?”他忽然问陈默。
“嗯。”陈默点头。王英慧确实算得上好看,身材健美,个子也高。沈大力却完完是杀胚模样,黄牙阔嘴满脸横肉,扮劫匪都不用化妆。
“我俩是在公交车上认识的,那时候我刚当兵回来,整天在外面瞎溜达玩。在车上看到她被几个小偷围着,扒了钱包不算,还要占她便宜,我也没多想就上去了,结果被干了两刀。”沈大力撩起衣服,指指肚子上的疤痕,“小偷跑了后她就抱着我哭,我一身血,她也背不动,车上人没个伸手的。我当时有点晕,心里倒还明白,就说大妹子别哭,我还没结婚呢,不肯死的。”
陈默没想到他会有这段过往,听得入神。
“后来就真没死,我在医院养了几个月伤,她天天去看我,给我带好吃的。我爹以前怕我找不到对象,总扯些没用的,说要是娘们肯给你做东西吃,那基本上就是心里有你了。可我知道自己长得丑,还没钱,心里没啥底,那几个月硬是没敢问她。到了出院那天,我就寻思着不管怎么样,总得试试吧!我一身汗像水洗似的,正好过马路,把牙一咬就拉了她的手。我想好了,她要是骂我,就说怕车刮着她,给自己一个台阶下。”
“嫂子骂你没?”
“没骂,我拉她那会,她正好在说话。当时就说不利索了,脸一直红到脖子,低着头不敢看我,不过也没把手抽开。”沈大力嘿嘿笑了几声,眯着眼仿佛在回忆着以前的场景,“我俩就这么成了,她19岁跟的我,今年29岁,苦日子过了十年,到现在连件值钱的首饰都没有。我老婆单位有个头头,一直追在她屁股后面打歪主意。我要去弄那个王八羔子,我老婆总说弄了工作就没了,我一个人上班养不活两个人。”
“我这几天琢磨琢磨,再这么混下去就废了,就找了老板娘。”沈大力望向陈默,丑脸上满是自嘲,“她今天跟我说,同意我也去打一场。我知道自己打不过,就想碰碰运气,我真的很想让你嫂子活得无忧无虑的,就跟我当年拉她手的时候一样。”
正文第三十七章忽起事端
拳台不是救济所,林轻影自然更不是什么善人。
陈默却没有劝沈大力打消念头,对方眼神中的不甘是他从未见过的。跟平时混吃等死借债赌钱的德行比起来,现在的沈大力无疑更像是活着。
晚上沈大力上班上到一半,就换了衣服走了。陈默等到快下班时,他才被一辆面包车送了回来,人躺在车厢后座上,双眼紧闭脸色煞白。从司机口中,陈默得知沈大力上台短短几秒钟就被一记扫踢命中颈部,当场昏厥,害老板娘赔了不少钱。
沈大力没缺胳膊少腿,没被打成脑震荡,显然已是不幸中的万幸了。醒来后他似乎还在眩晕当中,用力摇了摇脑袋,跟着发现陈默正守在身边,直盯盯地看着自己。
“老板娘会炒了我不?”沈大力摸着青紫了一片的脖子,苦笑着问陈默。
“不会。”陈默想也不想地回答。
林轻影确实没有表现出任何异样,第二天见到沈大力时还微笑着问他要不要紧,语气温和,就仿佛天经地义就该自掏腰包送这个保安队长上拳台折腾一把。
在临走前,她淡淡扫了眼站在旁边的陈默,意味深长。
对于沈大力而言这次打击无疑是巨大的,他开始认识到自己那点身体本钱一文不值,陈默能成为拳台赢家也并没有任何运气成分在里面,而是靠着实实在在的力量。静下心来后,沈大力逐渐发现这种力量其实能看得见——在体能锻炼方面,陈默那种近乎疯狂的劲头从未有半点减弱过,就连王英慧也察觉到异样,说这孩子怎么一天到晚都不知道累。
部队里有句老话,叫平时多流汗,战时少流血。陈默如此拼命的原因自然就只有一个,但沈大力却不理解他为什么从不跟林轻影提打拳的事情,就仿佛对赚钱毫无兴趣。
王英慧见到丈夫脖子的瘀伤,逼问了很久,沈大力一口咬定是打架打的,还让陈默帮着作证。
“好几个客人打的,都喝多了,拎着老大的棒子,我们拉都拉不住。”陈默照他教的说法一字字照搬。